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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1日,法国司法部长确认修法计划,将承认同性结婚和领养儿童的权利。2013年,法国总统奥朗德为兑现其竞选承诺,大力推动同性恋婚姻和同性恋夫妇收养子女合法化的进程,但这个颇具争议的社会问题在法国引发巨大抗议潮,数十万人2013年1月13日从法国各地涌向巴黎,反对同性恋婚姻法案,认为这将破坏传统家庭价值,对社会文明产生消极影响。2013年(癸巳年)4月23日,法国国民议会投票最终通过了授权同性恋伴侣结婚和领养儿童的法案,从而使法国成为世界上第十四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
同性婚姻·实现国家
目 录
1词条释义由同性恋权利支持者使用的婚姻的定义是:
一个获得社会承认的、自愿的、忠贞的、单配的、合法的两个成年人之间的契约结合,由政府和/或社会通过给与特定的权利、待遇和责任表示认可。这些权利包括经济、税收、遗产、抚育子女、收养子女以及做出医疗决定的权利。
简言之,就是把原来婚姻定义中的“一男一女”抹掉。这个定义的支持者喜欢它,是因为它去掉了传统观念的束缚,以现代的重视和尊重个体权利的道德观念来决定同性婚姻的有效。如果社会认同,任何关系都可以被认为是“婚姻”,因为即使是国家承认的合法婚姻,也可能不被宗教组织认可。在一些国家,宗教婚姻和世俗婚姻是同时进行的;而在另一些国家,宗教婚姻必须等到政府批发的文件,或者一个法定的仪式举行后才是合法的。
2婚姻渊源婚姻的真正本质与历史真相
婚姻的真正本质是管控男女关系的机制,婚姻与爱情,生活,家庭,生育都没有必然的关系。婚姻指向的是管控型伦理,爱情指向的是自愿型伦理。在古代几乎全世界都在搞包办婚姻,这是在强调婚姻伦理(管控型伦理)主导男女关系的一切。长期以来受古代伦理的影响,爱情伦理被去掉,变成“恋爱为婚姻做准备”,其逻辑就是爱情只是一种选择准备的过程,一定要等到结婚才能有神圣性。其实只要你们愿意,爱情本身就能产生神圣性。 当你去看古代经典时,会发现里面基本上都是包办婚姻的描写,很少恋爱的描写。古代世界基本上是包办婚姻,后来直到基督教的伦理改变为“恋爱为婚姻做准备”,这个思想影响了全世界。但在这个思想里不承认爱情能产生神圣性,只是一种选择过程。 今天所谓的婚姻宣誓其实是一种爱情宣誓,这种爱情宣誓在婚姻没有产生之前也可以宣誓,一样可以产生神圣性。如果婚姻真正的本质是管控,那么包办婚姻可能就是婚姻本来的真实面目。包办婚姻结束以后,婚姻的管控力就削弱了大部分。 而“包办婚姻”这一词,是后来的人发明出来的,古代人可能认为婚姻本来就是包办的。 摘自曹菁《爱情信仰论》
从历史上说,婚姻通常不是容易定义的。在不同的社会中可能有过一些类似婚姻的结合,但他们不一定符合今天婚姻的定义。
在东方,有关同性之间的情爱或欲望很早就有记录。这种欲望形成一种同性结合,通常是男性之间,并通常随年龄的不同而不同(关于古代女性同性关系的讯息则少得多这可能部分反映了这样的一种观念:描述妇女是不必要的和不恰当的,或可能是因为女性同性关系没有受到男性同性间的关系的重视,甚至可能是因为女性没有获得与男性一样的平等地位,所以,当男性可以自由在婚内或婚外追求性渴望和情爱的时候,女性则通常不能这样)。
在20世纪晚期和21世纪早期,以及有一些要求将婚姻扩展到同性之间的运动开始发展起来。法律认定的婚姻结合对一系列的权利开发,包括社会保险、纳税、继承以及其它在法律上从未婚夫妇角度看难以获得的权利。法律上对婚姻的认同方式排除了同性之间的情侣选择取得这些权利的权力(在法律上没有阻碍的异性恋婚姻有选择在法律上结婚并取得这些权利的选择权,但是同性恋情侣之间则没有这种选择权)。对同性婚姻的法律认同的缺乏也同样给同性恋情侣领养子女带来了阻力。
通常反对同性婚姻的反对者都有宗教背景,他们认为扩展婚姻到同性恋情侣上有可能破坏传统的婚姻价值观。在一些适应一夫一妻制度的国家,人们担心允许同性婚姻将可能重新打开对多夫多妻制度的立法,或其它很多令他们不愉快的形式。
作为回应,支持者指出,传统观念的婚姻已经让位于其它领域的自由主义,例如可行的无过错离婚。他
们同时建议说现代社会的很多人已经不再受限于告诉他们婚姻是受限制的宗教上,也并不希望这些宗教观念用于制定法律上。此外,一些宗教开始承认并庆祝同性婚礼或承担典礼。在加拿大,同性婚姻造成了宗教团体的分裂,国家最大的新教宗派加拿大联合教会和圣公会部分教会,对同性婚姻表示了某种程度的支持。
一些自由主义者反对同性婚姻的原因是他们反对一切形式的国家认可的婚姻,包括异性间的婚姻。
鉴于以上的客观事实,有些国家的立法者迫于保守者的压力不承认同性婚姻但又要兼顾同性伴侣的权利,于是创立的一种新的法律,即民事结合它以民事法为依据,允许两个同性伴侣登记为民事伴侣,提供近似或部分婚姻的权利。有荷兰学者认为民事结合是同性婚姻的初级阶段,它最终会指向同性婚姻。(具体民事结合合法的国家可参见下文的表格)
3现状截至2013年10月,同性婚姻与民事结合在全球四大洲得到合法化。
注:该图来自网络共享资料。点击该图片可将其放大。该图片中深蓝色的部分代表该国或地区承认同性婚姻,浅蓝色的部分代表该国或地区承认民事结合,淡蓝部分代表该国或地区承认海外的同性婚姻关系但本国不登记,灰白部分代表该国或地区同性恋合法但不承认同性关系登记,土黄至咖啡色和深红色代表该国或地区同性恋违法,将受到拘禁至死刑的对待。该图更新至2013年10月。
欧洲地区
| 国家
| 生效日期
| 同性婚姻(10国)
| 荷兰
| 2001
| 比利时
| 2003
| 西班牙
| 2005
| 挪威
| 2009
| 瑞典
| 2009
| 葡萄牙
| 2010
| 冰岛
| 2010
| 丹麦
| 2012
| 法国
| 2013
| 英国(英格兰,威尔士)
| 2014
| 民事结合(12国)
| | 2001
| 芬兰
| 2002
| 卢森堡
| 2004
| 英国(苏格兰,北爱尔兰)
| 2005
| 捷克
| 2005
| 安道尔
| 2005
| 斯洛文尼亚
| 2006
| 瑞士
| 2007
| 匈牙利
| 2009
| 奥地利
| 2010
| 爱尔兰
| 2011
| 列支敦士登
| 2011
| 注:承认民事结合的13个国家中:①、仅匈牙利禁止同性婚姻(保守宪法);②、克罗地亚承认同性之间的同居关系,并不予正式登记注册。这点与其他13个国家有区别。即便如此,克罗地亚宪法仍然明确表示保护同性伴侣的财产分割权、财产继承权、联合医疗保险权,与异性伴侣一视同仁。
美洲 | 国家
| 生效日期
| 同性婚姻(4国)
| 加拿大
阿根廷
乌拉圭
巴西
| 2005
2010
2013
2013
| 墨西哥
| 地区 | 生效日期
| 同性婚姻
| 墨西哥城
| 2010
| 民事结合
| 科阿韦拉州
| 2007
| 美国
类型
| 地区
| 生效日期
| 同性婚姻
| | 2004
| 康涅狄格州
| 2008
| 艾奥瓦州
| 2009
| 佛蒙特州
| 2009
| 新罕布什尔州
| 2010
|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 2010
| 纽约州
| 2011
| 华盛顿州
| 2012
| 缅因州
| 2012
| 马里兰州
| 2013
| 加利福尼亚州
| 2013
| 特拉华州
| 2013
| 罗德岛州
| 2013
| 明尼苏达州
| 2013
| 民事结合
| | 2007
| 伊利诺伊州
| 2011
| 夏威夷州
| 2012
| 内华达州
| 2009
| 俄勒冈州
| 2008
| 科罗拉多州
| 2013
| 注:在美国承认民事结合的州份中,除新泽西州,其余州份宪法(Constitution)或法规(Statute)禁止同性婚姻。
2013年6月25日,美国最高法院周三(26日)裁定同性婚姻合法,推翻实行长达16年的“婚姻保护法”。
非洲大洋洲 | 国家
| 生效日期
| 同性婚姻(1国)
| 新西兰
| 2013
| 澳大利亚
地区
| 生效日期
| 塔斯马尼亚州
| 2003(2009扩大)
| 首都直辖区
| 2008
| 新南威尔士州
| 2010
| 维多利亚州
| 2008
| 昆士兰州
| 2011
| 中国1997年新《刑法》取消了1979年《刑法》第6章第160条的 老年男同性恋北京婚礼(6张)
“流氓罪”条款。尽管法律上没有明确同性恋行为就是“流氓罪”,但当时大部分地方的司法审判是按“流氓罪”来惩罚同性恋行为的。新《刑法》取消“流氓罪”,被认为是中国同性恋非刑事化的一个标志。
2000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涉及同性恋名誉权案件的终审判决,不被公众接受”的判词,从司法审判的角度第一次为同性恋“平反”。
2001年4月20日,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将“同性恋”分为自我认同型和自我不和谐型,前者被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实现了中国同性恋非病理化。
中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李银河博士曾经两次试图向人大提交同性婚姻立法,但由于收集不到足够的签名而失败。2006年李银河又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案。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吴建民表示,同性婚姻在中国仍太超前。
百余同性恋父母致信全国人大代表呼吁修改婚姻法
全国两会将至,2013年2月25日,百余位同性恋的父母致信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尽早修改《婚姻法》,实现同性恋情侣的婚姻权利。
这封近600字的公开信由同性恋亲友会执行主任阿强撰写,代表百余位同性恋父母的心声。“我们的孩子有些跟同性伴侣已生活了近10年,他们相互照应,相亲相爱,却不能在另一半生病需要手术时合法签字。”公开信提到,同性恋者约占总人口的3%-5%,照此推算,中国约有6000万同性恋者。而他们在领养下一代、继承伴侣财产、买房等各方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同性恋者父母表示,他们将会与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进行沟通,希望有代表在两会中提出建议,尽早修改《婚姻法》,实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4历程荷兰1998年1月1日,荷兰的《家庭伴侣法》正式生效。《家庭伴侣法》中所指的“伴侣”,既包括“同性伴侣”,也包括“异性伴侣”。对于同性伴侣来说,登记的同性伴侣将会和婚姻中的夫妻双方一样,在退休金、社会安全保障、继承和扶养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但同性伴侣无权收养子女;对于异性伴侣来说,该法为那些既想暂时结为伴侣、但又不想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提供了法律保障,它实际上是一部“同居法”。2000年12月,荷兰参议院通过一项法律,允许同性恋者结婚并领养孩子,该项法案于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该法不但允许同性恋者结婚,而且可以完全享有与异性婚姻相同的所有权益。因而,它是一部真正的同性婚姻法。
比利时2001年6月22日,比利时部长会议上通过了一项法律草案,规定今后在比利时境内的婚姻不一定必须是异性间的结合,婚姻也可能是由两名男性或是两名女性所组成的。这一法案的通过使比利时成为继荷兰之后第二个允许同性婚姻的国家。2006年4月比利时国会通过一项法案,准许已婚的同性伴侣领养小孩。
西班牙加泰罗尼亚自治区议会于1998年6月30日通过《稳定同居法》,承认同性、异性间同居的法律地位。阿拉贡省于1999年3月12日通过类似的《非婚姻的伴侣法》。2005年6月30日,西班牙议会以187对147 通过同性婚姻法案。2005年7月3日,该法案正式生效,西班牙成为世界上第三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加拿大2005年7月19日,加拿大的民事婚姻法案(Bill C-38)得到签署。此前众参两院分别以158对133和47对21通过这一法案。2005年7月20日,加拿大正式成为世界上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南非2006年11月14日,南非议会批准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提案。2006年12月1日,南非正式成为世界上第五个也是非洲第一个通过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
挪威继丹麦之后于1993年4月30日通过自己的相应立法,8月1日实施。 从2009年1月1日起,挪威承认同性婚姻的挪威婚姻法正式生效,也因此成为继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和南非之后世界上第六个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
瑞典1994年6月23日同性伴侣同居法案通过,1995年元旦实施。 2009年4月1日,瑞典议会通过了一项性别中立的婚姻法案。2009年5月1日,该法案正式生效,瑞典成为世界上第七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葡萄牙2010年1月8日及2月10日,葡萄牙议会上下两院分别表决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案。2010年3月13日,葡萄牙宪法法院认定同性婚姻符合宪法。2010年5月17日,葡萄牙总统席尔瓦正式签署并生效同性婚姻法案。世界上第八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诞生。
冰岛1996年6月12日同性同居伴侣法案通过,同年6月27日实施。 2010年6月11日,冰岛议会以49比0全票通过同性婚姻法案。2010年6月27日,该法案正式实施。冰岛成为世界上第九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同一天,冰岛女总理约翰娜-西于尔扎多蒂和她的长期女性伴侣正式走入婚姻殿堂。
阿根廷2010年5月5日和7月15日,阿根廷众参两院分别以125对109和33对27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案。2010年7月21日,总统克里斯蒂娜正式签署并实施该法案。世界上第十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诞生。
丹麦第一个承认同性伴侣同居法律地位的欧洲国家。1989年,发起了一项关于建立同性伴侣注册的议案。并于1989年10月1日起生效。注册同性伴侣可以享受某些异性夫妇独有的权利,如继承,保险计划,退休金,社会福利,所得税减免,失业救济。同样,如果离婚,他们也有承担赡养费的义务。1997年,丹麦国家教会(信义会)的主教投票承认同性伴侣关系。同性伴侣也可以在教堂里举行结婚典礼。从1999年开始,同性伴侣可以领养他们配偶的子女,但是还是不能领养伴侣关系以外的小孩。
2012年6月7日,丹麦议会以85对24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案,法案使同性伴侣与异性伴侣享受完全相等权利,该法案于6月15日生效。丹麦成为世界上第十一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乌拉圭在2007年12月19日,乌拉圭两院均通过了民事结合法案,12月27日,乌拉圭总统签署该法案。2008年1月1日,乌拉圭民事结合法案正式生效。2013年4月10日乌拉圭众议院投票通过了《平等婚姻法》法案,使乌拉圭成为继阿根廷后第二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拉丁美洲国家。
2013年4月10日,乌拉圭下议院以71-21通过同性婚姻法案,该法案此前在上议院以23-8获得通过,该法案于2013年8月1日生效。法案的通过使乌拉圭成为世界上第十二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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